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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7月1日《南方都市报》报道,近日,一段网络视频显示,6月29日,江苏苏州吴中区一高楼上,一名青年男子在边缘徘徊,想要跳楼轻生,而楼下有人用言语刺激他,朝他大喊“不跳不是人”,旁边还有人哄然嬉笑。多名目击者证实,当日21时许,该男子从高楼跳下不幸身亡。6月30日晚,当地警方发布警情通报,67岁的沈某现场起哄,发表怂恿跳楼等不当言论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,已对其依法行政拘留。
现实中,在很多突发事件现场,都会有一些人围观看热闹,甚至会有网红前来拍照、直播赚流量。其中,有些围观者热心助人,会积极协助救援人员施救甚至冒险救助遇险者,有些围观者则是“吃瓜”看热闹,还有一些围观者会煽风点火,唯恐天下不乱,故意讥讽、刺激想要轻生者。少数人如此冷血残暴的做法既有失公德,也涉嫌违法,不应更不能被轻纵。
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时想不开,轻生者都应是被同情救助的对象。及时采取救助措施,是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。围观群众也可以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,比如拨打报警电话、为救援人员提供便利、耐心劝导轻生者等。这是文明社会人们应当具备的道德品格,也是每个人不可或缺的悲悯之心。
退而求其次,围观者若不想或不便提供救助,只是安静围观、默默“吃瓜”,也并不被法律所禁止。但起哄滋事、怂恿轻生者,甚至喊出“不跳不是人”等行为显然毫无公德之心、良善之心。将他人生命作为起哄的乐子、戏谑的筹码甚至赚取流量的素材,某种角度上这无异于“吃人血馒头”。
高楼一跃而下,一个生命骤然离去,如此悲剧让人心痛。有个细节值得注意,该男子跳楼前在楼顶站了至少4个小时,可见其内心一定经过了艰苦抉择,对世间有着诸多留恋和不舍。此间,如果围观者能够给予他温暖开导和适当劝阻,或许便可以避免悲剧发生。遗憾的是,现实社会留给他最后的反馈,竟是“不跳不是人”的言语刺激。
客观而言,跳楼者最终走上绝路与现场人员的怂恿刺激之间是否有直接关系,很难判断,但围观者的起哄和怂恿,肯定不会起到好作用,甚至是一种反向“助攻”,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如此恶劣的行为,是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,让一些人的麻木不仁、冷血残忍、卑劣幽暗暴露无遗。起哄滋事、怂恿自杀的行为不仅有失公德,应受到严厉的道德谴责,还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。因为这种起哄滋事极易导致现场秩序混乱,加剧救援难度,妨害正常社会秩序。行为人须承担治安处罚责任,甚至要承担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。
可以说,起哄“不跳不是人”的作恶者被行拘是真正的咎由自取,罪有应得。突发事件现场不该成为人性冷漠、麻木等丑陋卑劣一面的“秀场”。对这种将乐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恶作剧,有关部门要予以严厉惩戒,进而起到警示震慑作用,倒逼公众文明素养、法治意识的提升,让更多人不再“以恶小而为之”,在围观现场保留人之所以为人的底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