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➤➤天津集体户迁移至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准备什么材料?
办理材料:
1、申请人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 (不含首页)、《居民身份证》
2、房管部门出具的《租赁备案证明》
3、《承诺授权书》
受理条件:户口登记在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的公民在津租赁房屋超过6个月的,申请人可以提交相关材料,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社区集体户。材料齐全,当场办理。户口登记在本市家庭户和社区集体户的公民不受理迁入集体户业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