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5日,《株洲光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四家关联公司重整计划》获渌口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,重整计划进去实施阶段。
破产不停产,生产经营好转
(资料图)
株洲光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光明重机”)属于重型装备制造企业,主要生产盾构机盾体、盾构机刀盘等大型基建设备,是高铁、地铁、高速公路隧道等工程施工不可替代的配套生产供应商。
2018年,光明重机资金链断裂,生产经营陷入困境,并引发债务危机,于是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。
进入破产程序后,渌口区人民法院出于产业布局、公司运营、社会稳定考虑,裁定同意将光明重机及关联公司从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。并在市中院的指导下,提出“破产不停产”工作思路。重整期间,光明重机各项经营指标大幅增长,生产经营状况明显好转,增强了债权人支持光明重机重整的信心。
嵌入“信托计划”
保留发展信心
光明重机等四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涉及资产1.9亿余元,负债4.6亿余元,涉及多种类型债权人280余户,权益交织冲突,资债严重失衡。
如按常规方法安排偿债,重整计划殊难通过,若光明重机破产清算,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将在5%以下。
为确保重整计划草案能够获得通过,有效保留产业结构,管理人在重整计划草案中多维度设计偿债安排,通过综合运用留债清偿、分段比例清偿、小额债权全额清偿等方式,普通债权清偿率从5%以下提高至44%。
重整期间,为有效解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信任危机,为留债债权人提供增信保障,为后续投资引进有效隔离风险,管理人与渌口区政府、法院共同洽商创新性引入“信托计划”并获得各方高度认可,出资人重燃企业发展信心。
光明中机重整为湖南省内首次采用嵌入“信托计划”作为偿债方式的破产重整案例,是破产审判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一次重要尝试。